扬州大学广陵学院
选测科目要求为: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BC。必测科目: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1合格;艺术类专业D级不超过三门。综合素质评价:按江苏省教育厅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。
该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、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、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,按照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%的比例,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。
对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基本原则为:遵循专业志愿,依据选测科目,实行等级级差,择优录取。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择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,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,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。等级级差分:A+=5分 A=3分 B+=1分;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,优先录取高分考生;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,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,进行专业调配;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,按照专业二志愿→三志愿……→服从的顺序,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;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,其专业级差为1-3分。
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:对文化分、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,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,择优录取,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。